审计科是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医院党委、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,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定和医院的规章制度,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对医院有关经营活动开展确认和咨询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工作方针、政策、审计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审计规章制度,依法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规范。
2.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院领导的工作要求,制定医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提出年度审计工作报告。
3. 认真学习、宣传审计法规,组织开展审计理论研究,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
4.严格遵守审计道德规范,依法认真履行职责,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廉洁奉公、保守秘密的原则开展工作,按时报送审计结果;
5.负责对医院的财务计划、预算的执行和决算,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国有资产的安全、完整,管理、使用和效益进行审计。
6.负责对医院卫生、科研、教学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7.严格按审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,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执行有效性及风险性评审、经费使用效益审计、基建、修缮工程审计、物资采购审计、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,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确认和咨询,认真落实银行对帐单双签制度等。
8.组织审计人员学习,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9.整理审计资料,建立审计档案,做好审计保密工作。
10.完成院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或委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