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信息项目采购前期的论证,请各供应商按时、按所列顺序、完整提供如下材料一份,不适用除外,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司章:
1、企业营业执照1份。
2、税务登记表1份。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。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(拒收相片式复印件)加盖公章。
5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(由授权人参与时提供)。
6、企业获得的相关证书及获奖情况(如质管证书、CMMI等)。
7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、项目经验证明(需提供项目合同或验收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)。
8、投标产品近五年国内销售业绩,用户名单(标注医院等级),联系电话1份,成交价格证明(售出同型号产品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)。
9、售后服务承诺书(含售后服务部门名称详细地址,联络电话)1份,(并加盖公章)。
10、产品经销授权函1份,明确是哪一级代理或是否单次代理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11、提供产品彩页1份。
12、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保证函并加盖公司公章及签名1份。
13、其他必需的材料。
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信息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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